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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豪車就是不定時炸彈,應(yīng)該征收“風(fēng)險稅” [打印本頁]

作者: 女兵班的男班長    時間: 2014-12-19 15:22
標題: 豪車就是不定時炸彈,應(yīng)該征收“風(fēng)險稅”
武漢的哥撞上瑪莎拉蒂 除開保險個人需賠114萬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袁黎 通訊員高新)為圖方便就近在斑馬線上調(diào)頭,誰知與對向駛來的一輛瑪莎拉蒂豪車撞上……開的士的馮師傅后悔得要哭出來:因保險理賠金遠遠不夠,法官判決他個人需賠償114萬元的修車費。

     @一老人 看到你這個帖子總感覺哪里不對,我是這樣認為的。

        車輛合法上路,每一位交通參與人應(yīng)該負擔(dān)無差別的初始責(zé)任,就像不管什么人駕照都只有12分一樣。因為不管是10萬元的出租車,還是300萬元的瑪莎拉蒂對公共安全帶來的危險系數(shù)其實差不多。比如,的士違章行駛撞上斑馬線上的行人,可能致其死亡。那么瑪莎拉蒂違章帶來的后果也可能致其死亡。

       反之來說,豪車上路帶來的“事故后果”相比普通車輛要大N倍,因為在無過錯情況下,豪車的車損賠償金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了,直接導(dǎo)致“過錯方”一下赤貧到底,或許因為巨額賠資還會使"過錯方"走上“偏門”!而豪車即使在有過錯情況下,賠償普通車輛的車損也毫無壓力。        如果涉及到人員傷亡,普通司機按照一條人命賠償40萬元(參照中國內(nèi)地空難賠償限額),或許就可以息事寧人。而豪車司機如若傷亡40萬卻遠遠不能.....

      為了平衡公共交通參與人的風(fēng)險系數(shù),豪車理應(yīng)承擔(dān)更多的保險金和在有無過錯、以及無過錯情況下的賠保比例。
      更重要的一點是,豪車上路就是一個不定時炸彈,占用更多的公共安全成本,而且你還得遠遠讓著它,誰碰它誰倒霉。所以國家應(yīng)該對豪車特別征收交通安全“風(fēng)險稅”。來抵消和分攤它上路對社會帶來的“危險"系數(shù)。
(, 下載次數(shù): 97)




作者: 保羅    時間: 2014-12-19 15:25
~~~一般車主頂多也就買個二三十萬左右的第三者責(zé)任險而已~~~百把萬的估計很少買的~~
作者: 杰克丶斯派洛    時間: 2014-12-19 15:38
萬稅萬稅萬萬稅
作者: 女兵班的男班長    時間: 2014-12-19 23:10
杰克丶斯派洛 發(fā)表于 2014-12-19 15:38
萬稅萬稅萬萬稅

稅收就是一個調(diào)節(jié)杠桿
該收的還是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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