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奧利維耶•德比的代理律師菲利浦•莫特爾(音譯)接受日本共同社電話采訪時說明稱“將要求不要使用會徽”,并表示將要求IOC和東京奧組委在8天內作出答復,如果不加以應對,最快可能在8月向比利時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使用。
盡管劇場標志并未進行商標注冊,但莫特爾指出,奧運會徽可能侵犯了2013年公布的劇場標志版權。如果就此起訴,“將判斷是否屬于模仿”。
關于這一問題,IOC新聞發(fā)言人亞當斯31日表示“進行了常規(guī)的國際注冊商標確認”,認為沒有問題。
劇場方面主張,從會徽與劇場標志使用同樣字體等特點來看,有可能并不是偶然的一致。指出劇場標志“出現(xiàn)在設計有關的網站上”、“在網上看到(劇場標志)并不難”。
會徽設計者佐野研二郎31日通過奧組委表示,“完全不知道被報道的海外作品,制作時并未參考(劇場標志)”。
東京奧運會徽還被指出與一幅西班牙巴塞羅那某設計事務所的作品相近,但該事務所稱“有可能是碰巧一致”,認為沒有什么問題。
白音庭 發(fā)表于 2015-8-1 19:04
只看見一個圖
歡迎光臨 隨州網 (http://m.infinitetetri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