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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快報訊 (記者趙牧通訊員李端 盧平平)“特價商品,不可退換!11日,廣水市郝店鎮(zhèn)某超市因發(fā)布上述告示,被工商部門處以2000元罰款。
7月10日,廣水工商執(zhí)法人員在郝店鎮(zhèn)市場巡查時,發(fā)現一超市張貼了標有“特價商品,不可退換”字樣的告示,因存在免除自身責任和排除消費者權利的條款,工商部門依法對其立案調查。
經調查,工商部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責令超市負責人李某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
據悉,今年5月至今,廣水市工商部門對房地產、裝飾裝修等問題較集中的合同格式條款開展專項整治,共檢查8個行業(yè)、市場主體1975戶(家),對37起格式條款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罰沒款2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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