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孑孓 于 2014-9-12 22:12 編輯
我來講另外一個故事。
兩個年輕的打工同事打架,甲把乙捅傷了,法醫(yī)鑒定為輕傷,派出所出警、刑拘……正常程序。
兩人也都是農村的,甲的父母很窮,賠不起對方提出的4萬元醫(yī)療費,現(xiàn)在流行的心理,他們到醫(yī)院去跟乙理論,說乙也有過錯,并且到雙方打工的廠家理論,說廠家也有過錯……案件就這樣拖了兩個多月。
賠償?shù)氖虑榈貌坏浇鉀Q,司法部門辦案卻不能停止,一個小小的l輕傷案件本來可以調解結案,后來移送到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
乙很憤怒,對后來出現(xiàn)的甲的親屬提出了30萬的賠償金額。
等到甲的其他親屬出面商議賠償和解的時候,警方說“你們早干嗎去了,這本來是小得不能再小的案件”,辦案的武漢的檢察院、法院的人說:“從來沒辦過這么小的案子”。
甲的堂姐、堂兄主動與乙溝通、交流,最終雙方以7萬的數(shù)額達成諒解。
法院對甲作出緩刑判決。
堂姐、堂兄與甲并沒有自然的血緣關系。
雖然各家有不同的認識,但堂姐、堂兄幾家都分別出了錢。
拿不出錢的甲的父母曾經(jīng)說:給他坐牢,他一年也掙不到這些錢。堂姐、堂兄們說:他很年輕,如果僅僅因為幾萬元錢,讓他覺得親情不在,坐牢出來后他對家庭、對我們、對這個社會還會有希望嗎?他的一生不能因為這幾萬元錢就徹底毀了。
這也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我是甲的親戚。
生活永遠比故事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