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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發(fā)布3起維權典型案例
美發(fā)店強制收費 道路施救擅自提高標準
楚天快報訊 本報記者 趙牧 通訊員 楊育龍
昨從隨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和隨州市物價局獲悉,該局披露了2015年3起價格維權典型案例。
美發(fā)店強制收費
2015年2月21日,投訴人喻女士反映:當日她在明剪一秀解放路店理發(fā),店內明碼標價洗剪吹服務收費60元。因進店前在家已洗過頭發(fā),便告知理發(fā)師只修剪一下,不需要洗吹,但事后收銀員堅持按洗剪吹項目收費60元。喻女士認為理發(fā)店減少服務內容強制收費的行為不合理。
經查,投訴人喻女士反映的問題屬實。隨州市物價局執(zhí)法人員現場責令該理發(fā)店退還消費者多收價款40元,及時整改違規(guī)行為。
高速施救公司亂收費
2015年2月20日9時,投訴人張先生駕車從襄陽前往武漢,行至福銀高速G70隨州段1175公里處(太平崗立交橋附近),由于發(fā)動機故障無法正常行駛。通過高速救援報警平臺聯系到湖北某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有限公司,將車輛拖至距離事故發(fā)生地7.9公里處的棗陽(吳店)收費站。施救公司收取了800元拖車施救費,張先生認為收費不合理。
經查,投訴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屬實。經執(zhí)法人員現場核算,該施救公司存在提高收費標準多收費500元。市物價局依法責令施救公司退還多收投訴人500元的施救拖車費,并做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普通公路施救公司亂收費
2015年4月8日,施先生反映當日上午11時,駕駛摩托車位于城區(qū)小十街與另一輛摩托車發(fā)生輕微碰擦,隨州市某道路施救有限公司現場清理后將兩輛摩托車拖至該公司停車場。下午事故雙方到交警事故隊處理協商完畢后到該公司提車,公司告知要收取每車300元,共計600元的施救費和拖車費,施先生認為公司收費不合理。
經查,投訴人施先生反映的問題屬實。市物價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及時退還向事故雙方當事人多收的400元施救費,并積極整改違規(guī)收費行為。 |
來自隨州網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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