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水市李店鎮(zhèn)水電安裝經營戶余某因自己安裝的洗衣機專用水龍頭斷裂,給用戶家造成財產損失,付出了高昂的賠償代價。
2013年11月,李店鎮(zhèn)迎春村居民盧運付把新房的水電安裝工程包給了經營戶余某,并支付了材料費及安裝費1.2萬余元。6月15日,盧運付接到新房樓下鄰居的電話,說有水從他家衛(wèi)生間漏到了樓下。
盧運付打開門發(fā)現(xiàn),房間里的水已經淹到腳背,3個房間的木地板全部被泡壞,樓下住戶的墻壁也因此被泡開了花。盧運付走進衛(wèi)生間看到,原來是新安裝的洗衣機水龍頭斷了,盧運付遂向工商部門投訴。
6月17日,工商部門為雙方協(xié)商,發(fā)現(xiàn)水龍頭產品合格證上既無生產日期,也無檢驗標記和生產廠址廠名,是一張不合格的“合格證”,這表明余某使用了劣質水龍頭。
經調解,余某表示將對盧家新房內受損的木地板進行重新安裝,并全面檢查水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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